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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况原则上不认定为"挂证”行为?
发布日期:2019-02-26
阅读次数:
61
1、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,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,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;
2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;
3、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;
4、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、工程监理、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,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;
5、因企业改制、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;
6、有法律法规、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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